重庆市巴川中学校关于举办
“我的梦、巴川梦、中国梦” 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大赛
暨“2+2”项目展示的通知
各年级组、各学区、各班:
为认真贯彻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继续扎实推进我校“2+2”项目工作,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“我的梦、巴川梦、中国梦”为主题的美术书法作品大赛,通过同学们的独特视角和全新创意,将体现国家富强、民族复兴、人民幸福的伟大“中国梦”的时代内涵在巴川中学的精彩演绎,进一步丰富我校精神内涵,推动“爱心教育”主题活动的全面开展。
一、本届作品大赛主题:我的梦、巴川梦、中国梦
二、活动时间
1.活动启动:2014年11月1日
2.作品截稿:2014年11月25日
3.获奖公布:2014年12月10日
4.作品展出:2014年12月
5.优秀作品颁奖:2014年12月
三、参展对象:
巴川中学全体学生
四、作品要求:
1.作品内容:
①参展作品题材不限,建议以本届大赛主题进行创作;
②只接受参展作品原件,可装裱参赛;
③新创作的优秀作品或曾经获奖的优秀作品均可。
2.作品规格:
①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小于40×60厘米(四开大小),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;
②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参赛作者、作品名称、班级。
五、作品上必须注明参赛者的班级、姓名。
六、参赛方式:
各班组织学生参赛,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同本班作品一起交各学区办公室,各学区收齐后将参赛报名表电子文档及作品统一交学校艺体处(博雅楼414陈老师处,联系电话:15086917134)。
七、评选标准:
1.美术作品综合考虑选题、创意、艺术性、健康性,内容活泼,形式多样。书法作品考虑传承性、艺术性、健康性。
2.美术评审细则:主题(10%)、创意(30%)、构图(10%)、表现技巧(30%)艺术性(20%)
书法评审细则:章法(20%)、字体结构(30%)、用笔(30%)、艺术性(20%)
八、奖项设置:
1. 特等奖5名;
2.一等奖20名:
3.二等奖按参赛作品的10%评选;
4.三等奖按参赛作品的20%评选;
5.优秀组织奖授予班级参赛作品总数前二十位,且获奖数比例不低于60%的班级。
重庆市巴川中学校书画大赛组委会
2014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