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川中学举办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大赛暨“2+2”项目展示的通知
来源:党政办   作者:    发布日期:2014-11-06 10:44    浏览次数:

 

重庆市巴川中学校关于举办

“我的梦、巴川梦、中国梦” 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大赛

暨“2+2”项目展示的通知

各年级组、各学区、各班:

为认真贯彻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继续扎实推进我校“2+2”项目工作,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“我的梦、巴川梦、中国梦”为主题的美术书法作品大赛,通过同学们的独特视角和全新创意,将体现国家富强、民族复兴、人民幸福的伟大“中国梦”的时代内涵在巴川中学的精彩演绎,进一步丰富我校精神内涵,推动“爱心教育”主题活动的全面开展。

一、本届作品大赛主题:我的梦、巴川梦、中国梦       

二、活动时间

1.活动启动:2014年11月1日

2.作品截稿:2014年11月25日

3.获奖公布:2014年12月10日

4.作品展出:2014年12月

5.优秀作品颁奖:2014年12月

三、参展对象:

    巴川中学全体学生

四、作品要求:

1.作品内容:

①参展作品题材不限,建议以本届大赛主题进行创作;

②只接受参展作品原件,可装裱参赛;

③新创作的优秀作品或曾经获奖的优秀作品均可。

2.作品规格:

①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小于40×60厘米(四开大小),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;

②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参赛作者、作品名称、班级。

五、作品上必须注明参赛者的班级、姓名。

六、参赛方式:

    各班组织学生参赛,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同本班作品一起交各学区办公室,各学区收齐后将参赛报名表电子文档及作品统一交学校艺体处(博雅楼414陈老师处,联系电话:15086917134)。

七、评选标准:

1.美术作品综合考虑选题、创意、艺术性、健康性,内容活泼,形式多样。书法作品考虑传承性、艺术性、健康性。

2.美术评审细则:主题(10%)、创意(30%)、构图(10%)、表现技巧(30%)艺术性(20%)

书法评审细则:章法(20%)、字体结构(30%)、用笔(30%)、艺术性(20%)

八、奖项设置:

1.  特等奖5名;

2.一等奖20名:

3.二等奖按参赛作品的10%评选;

4.三等奖按参赛作品的20%评选;

5.优秀组织奖授予班级参赛作品总数前二十位,且获奖数比例不低于60%的班级。

重庆市巴川中学校书画大赛组委会

2014年11月1日

上一条信息: 渝人考(2014)57号 2015年职称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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